木雕厂非法复制发行“黄泉福作品” 被罚3万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月23日讯(记者 尤燕姿)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黄泉福大师,其木雕工艺品被非法复制、生产并销售,侵权人黄某聪被没收、销毁复制品,并罚款3万元。昨日,记者从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获悉,这起“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案件,已被文化部列入2012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
去年8月1日,黄泉福大师向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交控告书,举报台商投资区一家木雕工艺厂的经营者黄某聪,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复制、生产并销售其创作的木雕作品。经福建省版权局鉴定,黄某聪的6件涉案物品为“黄泉福作品”的复制品。根据相关规定,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黄某聪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6件复制品(价值3万元),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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