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永春一清代木匾见证尊老之风 83岁老人被赐冠带

qz.fjsen.com 2013-01-19 11:32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破旧的清代木匾

□早报记者 王小冰 文/图

日前,一块清代乾隆年间永春知州题匾在永春现身,见证清代尊老之风。

匾上写着“当朝恩汲”四个大字,上下款分别为“泉州海防分府署永春直隶州纪录十次加五级又军功加二级黄讳宽为”、“恩赐八十三岁儒士冠带黄承节立”、“乾隆二十八年癸未孟冬吉旦”。

匾为红底金字,但已褪色严重,右侧边框已缺失。

永春县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科员林联勇介绍,题匾者是当时担任永春直隶州知州的黄宽(当时永春是直隶州的建制,下辖德化、大田二县),受匾者是已有83岁高龄的儒生黄承节,时间在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由于当时黄承节获得“恩赐”“冠带”,所以才由地方长官赠匾旌表。

林联勇说,清廷明文规定优待老年人,其措施包括旌表人瑞、赏赐冠带、高龄生员赐举人、官员全俸退休等。从“当朝恩汲”匾可以看出,黄承节只是一名普通的儒生,并没有什么功名,但由于他的长寿,经地方层层向上呈报,获得朝廷赏赐的“冠带”,知州也为他竖匾,给予很高的荣誉。“恩汲”二字有“沐恩汲泽”之意。

据介绍,根据“当朝恩汲”上的“泉州海防分府”可知,黄宽还担任过泉州海防同知一职。泉州海防同知厅原在泉州府署旁,清康熙年间移驻厦门,主要职责是加强海上防务。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