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营收费证 新门街菜市场收停车费被叫停
新门街菜市场停车场附近,立着手写的“收费通告”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月17日讯(记者 林淑芳 田米 文/图)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位于泉州市鲤城区的新门街菜市场停车场开始收费,引来诸多商家和市民反弹:没有公示收费标准或核准文件,连路过市场的车辆都被要求交停车费,这样做合法吗?
记者调查发现,负责此次收费的泉州市新门市场服务中心和泉州市新中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既没有物价部门的经营收费证,其经营执照中也没有停车收费的经营范围。昨日下午,泉州市物价部门和工商部门到场检查并要求管理方整改、暂停收费,获得相关经营资质、完善公示等整改事项完成后,才能正式收费。
乱象:
车辆路过也被收费
“新门街菜市场停车场乱收费,停几分钟也要交费。”昨日上午,接到市民的反映后,记者立即赶到新门街菜市场采访。
在该市场位于新门街和新华路的两个出入口,记者均见到了几名保安背着挎包收费,收费对象包括小车和摩托车。“小车停车费4元,电动车和自行车不收费。”一名保安说,这项收费从当天开始实行。
在停车场附近,记者只看到了两张手写的“收费通告”,此外没有看到任何收费标志。记者目睹,一辆小车被收了4元停车费,但保安出具的是5元发票,发票上的盖章单位是“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而有些车辆为了省事,借道新门街菜市场,在新门街和新华南路之间通行,也被要求交停车费。“我们怎么知道他是路过还是停车。”负责收费的保安这样解释。不过,记者看到,几个小轿车司机在与保安争辩无果之后,径直将车开走,并未交费。
相关新闻
- 2013-01-15泉州市区新门菜市场规范停车管理 16日开始收费
- 2012-08-24新门菜市场回访市场内干净多了 外围保洁仍较差
- 2012-07-18近20人管不好一个新门菜市场 责任缺失是症结
- 2011-10-27新门菜市开建560个停车位 拟建"姐妹"交易大楼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