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竿"小偷二楼坠亡 同伙怕担责供出22起窃案
东南网-海都报闽南版1月12日讯(记者廖海霞 通讯员 陈莉莉) 同伙用钓鱼竿行窃时,不慎从二楼坠亡。他怕担责报警后,交代了22起窃案。近日,石狮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罗某忠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罗某忠今年29岁,贵州人。去年9月4日凌晨,罗某忠向石狮警方报警称,他老乡谢某从鸿山镇东埔村一幢二楼楼房的楼顶掉下。民警赶到现场后,忙将谢某送到医院抢救,但他还是不幸身亡。当被问及谢某“为何会出现在那里”时,罗某忠支支吾吾、闪烁其词。
在民警的逼问下,罗某忠才交代说,他和谢某是去那里“钓鱼”的——案发前,他和谢某带着两根自制的钓鱼竿,打算去石狮鸿山镇东埔村行窃。到了村里后,谢某爬到一幢二层民房的楼顶,想用鱼竿一头去钓屋内的东西时,不慎从房顶跌落下去。
同伙丧命,罗某忠怕“命案缠身”要担责任,又陆续交代了此前两人共同实施的21起盗窃案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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