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政策有调整 新增地中海贫血和血友病
东南网-石狮日报7月5日讯(记者 谢艳)日前,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我省于近日对今年红十字会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救助对象由6类人群调整为4类,救助病种在原有5类的基础上新增了地中海贫血和血友病2个病组,并实行差额累进救助的补助办法。
救助对象归为四类
据介绍,调整后的4类救助对象分别是: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此番政策调整的主要变化是将原有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归入城乡低保对象里,不再单列,同时,考虑到特殊困难家庭这类对象目前还没有具体文件对其标准进行认定,申请者家庭实际情况难以把握,决定将这类对象统一归并到低收入家庭。
病种新增两个病组
在救助病种方面,将原试行办法中的“病种”改为“疾病组类及病种”,并新增地中海贫血和血友病2个病组。可以申请救助的病种为:恶性肿瘤(按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编码ICD-10计1810种)、急性白血病(28种)、尿毒症(11种)、先天性心脏病(82种)、再生障碍性贫血(11种)、地中海贫血(5种)、血友病(7种)。
实行差额累进救助
在救助标准方面,原来的标准为,扣除现行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保报销和接受其他社会救助后,所余的由个人负担费用,“大病救助基金”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
新政策将这一标准调整为,凡年度内患上述疾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含尿毒症、血友病门诊费用)为3万-5万元部分(低保对象包括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为2万-5万元),按10%给予人道救助;5万-10万元部分,按15%给予人道救助;10万-20万元部分,按20%给予人道救助;20万元以上部分,按30%给予人道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1次,封顶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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