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房东装修木板砸残租客 遭索赔19万元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月10日讯(记者 韩影)李先生骑摩托车下班回家,不料祸从天降,一块木板落下正中胸部,落下9级伤残。原来,路边一民房五楼正在装修,房东请人清理建筑垃圾时,一块木板正好被风吹落。房东杨某最终被告上法庭,遭索赔19万元。近日,本案一审在石狮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50岁的南安人李先生,本在石狮市区打工。去年5月28日下午4时许,李先生的不幸遭遇发生在石狮市区宝塔路一民房下,李先生被砸中胸部后当场倒地。经诊断,伤情为右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右肺挫伤,已达9级伤残。
说来凑巧。当天,李先生途经这处民房时,正赶上房东杨某装修,清理建筑垃圾。杨某称,他当日致电晋江锦辉绿化服务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临时雇佣两名环卫工帮忙,不料当日风大,工人欲将垃圾搬运下楼时,一块木板被风吹落,砸中李先生。
庭审中,李先生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受伤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跟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杨某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
杨某则提供证据辩称,木板坠落,是环卫工之过,应由工人所在服务公司担责。应被告要求,石狮法院庭审时,追加了上述服务公司为被告。但法庭上,该公司却推责称,事发时,并非正常上班时间,且是两名工人私下揽活,因此公司无需担责。
目前,石狮法院未当庭宣判,本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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