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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朋友10万元“好生意”没做成 女子诈骗获刑

qz.fjsen.com 2013-01-09 15:28 王婉芳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1月9日讯(记者 王婉芳)10万元的成本就能赚回4万元的利润,好朋友介绍了这样一单“好生意”,可是没多久这朋友就写了张借条,说根本没这生意,钱就当自己借的。不过,晋江法院的法官却说,这是诈骗,不是朋友之间的借贷纠纷。

老潘在晋江经营一家外贸公司,因为朋友李某擅长英语,老潘便常常请教她,两人也挺熟悉的。在老潘眼中,李某也算是个女强人,并且手头上人脉挺多,时不时有些生意来往。这不,在2011年12月,李某就约老潘一起做笔外贸鞋生意。

当时,李某表示只要老潘出资10万元,两个人合伙将这笔生意做下,几个月间就能有4万元的收益,老潘出于信任,当天就转了10万给她。可是,没想到一个多月后,李某并没有赚回利润,反而写了一张借条给老潘,说一开始就没有什么生意,这钱就算是自己借的,以后再还给他。

原来,李某根本就没有什么生意来源,这笔钱全让她用于网络赌博了。这事让老潘特别火大,在钱追讨无门的情况下,他在去年3月份报了案,希望警方能帮忙讨回10万元。

去年8月份,李某在上海落网,警方带回审讯,她不承认自己骗了钱,一口咬定这10万元是跟朋友借的,并且出示了借条。

一边是出钱的说自己被骗了,一边是拿钱的说自己写了借条。晋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李某和老潘是朋友,而且有了借条,但是这不能说明那10万元是老潘心甘情愿借给李某的,而且根据两人的聊天资料显示,李某也自己承认“合伙做生意”一开始就是假的,因此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借条是李某事情败露后,为了掩盖犯罪事实的缓兵之计。

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获悉,李某最终获刑3年6个月,罚金2万元。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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