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遗失上路行驶驾驶证扣12分 系晋江市首例
东南网-石狮日报1月3日讯(记者 洪亚男 通讯员 庄凌龙) 一部轿车没有在车前悬挂车牌被民警拦下。经查,该车没有按规定悬挂车牌被扣12分,成为晋江市首例未按规定悬挂车牌被扣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1日晚8点,民警在晋江市和平路阳光灯控处设卡检查。这部车牌号为闽C98×××的轿车,车后悬挂车牌,车前却没有按规定悬挂车牌。车主杨先生解释,车前牌三四天前遗失了,正在办理中。“遇上杨先生的这种情况,应该暂停该车的使用,等到牌照重新办理完成后方可上路行驶。”据晋江交管大队三中队指导员杨鑫介绍。杨先生因未按规定悬挂车牌被一次扣满12分。
据杨鑫介绍,新交规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有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到一次记12分。
另悉,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1日,晋江警方查处各类治安案件30起,破获刑事犯罪案件29起,抓获网上逃犯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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