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时政>县市新闻> 正文

泉港首批48套人才公寓建成 只租不售周转使用

qz.fjsen.com 2012-12-18 09:26 庄国辉 肖咸强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18日讯(通讯员 庄国辉 肖咸强) 近日,泉州市泉港区推出的首批48套人才公寓建成。

这48套人才公寓每套面积9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主要作为高层次人才在泉港工作期间的政策性租赁周转房,按“只租不售、廉价出租、周转使用”原则管理使用。根据《泉港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规定》,凡在泉港企业、科研、医疗卫生机构等从事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尚未在泉州中心城区和本辖区购买住房的优秀人才,均可申请租住。首次租住人才公寓的对象,免收前3年租金。

为加大优秀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泉港实施“新泉港人”战略,解决外来人员在户籍、住房、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在住房保障上,符合条件的“新泉港人”均可享受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人才公寓等优惠政策,以全面改善各行各类专业人才的生活居住条件。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