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时政>县市新闻> 正文

石狮加快创建国家级生态市 今年力争完成80%

qz.fjsen.com 2012-12-15 07:57 林恩炳 颜华杰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12月15日讯(记者 林恩炳 颜华杰) 近日,市政府下发有关通知,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快国家级生态镇创建和申报工作。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的镇须抓紧申报工作,并确保今年年底前我市创建泉州市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比例达到80%以上。

去年以来,石狮市全面启动生态示范创建工作,除灵秀镇荣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外,其余6个镇全部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创建省级生态村1个、泉州市级生态村25个,绿色社区(小区)11个、绿色学校54所。市环保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首批25个村获评泉州市级生态村后,我市又向泉州市报送了两批经自查达到标准的泉州市级生态村名单,结果有待公布。

据泉州市“十二五”全市生态创建工作要求,石狮2013年底前力争建成国家级生态市。而前提是,石狮市须争创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7个省级生态乡镇、泉州市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比例达80%以上。因而,各镇必须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以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活污水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镇创建工作,于2013年5月20日前完成国家级生态镇创建工作、台账资料等准备工作并提出申请,提请上级部门进行考核验收。

据悉,国家级生态县(市)建设指标基本条件包括: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8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等。

责任编辑:庄小能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