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泉州市区停车费明年实行新标准 一天最高收35元

qz.fjsen.com 2012-12-11 07:39 沈雪燕 林淑芳 尤燕姿等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2时至次日8时

道路停车不得收费

此次新标准将道路停车地点分为主干路和非主干道。主干道是指以交通功能为主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路;非主干路是指除主干路以外的其他城市道路。

道路停车场经营者有计时条件的必须实行计时收费方式,无计时条件的采用计次收费方式,二者不得混用。道路停车场收费时段为每天8时至22时,其余时间实行免费停放。

对进出车站、码头接送客(货)的车辆,应开辟临时接送客(货)专用通道,即停即走的车辆一律不得收费。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消防、救护、抢险救灾车辆,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环卫、邮递、殡葬车辆,以及具有合法车辆牌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未成立业主大会且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本通知执行,停放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和业主搬家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交通肇事、违法被强制拖离现场的车辆,应按就近停放的原则处置,其收费标准暂按泉州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行政暂扣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泉价〔2003〕168号)执行。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