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丰泽区多单位联合上街普法 播放交通事故警示片

qz.fjsen.com 2012-12-05 10:59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王庭茂 通讯员吴小玉/文图)“没想到闯红灯也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市民张先生在泉州客运中心站观看交通事故警示片时,一幕幕血的教训让他不禁发出感慨。“回去就告诉家人要遵守交通秩序,不能再以身涉险。”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昨日下午,丰泽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联合区法制大队、车站派出所、泉州市道管处直属所、泉州客运站务公司等单位,在客运中心站举行一场以“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咨询活动。

检察官上街宣传醉驾电动车 也要被判刑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2月5日讯(记者 尤燕姿)昨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丰泽区检察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在辖区内发放传单,重点宣传醉驾电动车要判刑。据了解,为了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市警方开展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和集中整治大会战,把醉驾电动车作为整治的重点,凡是经过鉴定,电动车达到机动车标准的,均按照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据介绍,目前,泉州对危险驾驶实行快诉快判,但很多骑电动车的人意识薄弱,对醉酒驾驶电动车也要判刑并不知晓。所以此次借着法制宣传日之际,重点宣传醉驾电动车要判刑。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