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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子“变”十间 泉州现“胶囊”房群租?

2012-12-01 09:30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2号楼顶楼,该层有两户,其中一户正在装修。走进一看,这是一套复式楼,楼梯边上一排下来装了11个水表,楼下靠大门右侧是一间厨房,另有四间房间和两间厕所。

套房的二楼也隔出了六个房间

走访 市区群租现象普遍

多是几百元单身公寓

“这种房我改装过五六套,不会有什么问题。”负责装修的陈先生说,市区有很多商品房会改装群租,如何改装要看房屋结构。之前,他曾把一套8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三房隔成五房,房租收入也从1600多元变成近3000元。

市民张小姐告诉记者,她现在租住在丰泽区乌洲村的一幢居民楼里,房东就是把四层楼全装修成单身公寓出租,一层隔出八到十间房。她的房间加上厕所面积还不到10平方米,每个月的租金420元。“房里摆张很小的床,一张桌子和一个折叠衣柜就没空间了。”

据了解,目前群租在市区一些民房和大户型商品房中很普遍,城中村尤甚。有的业主会把一套房改造成单身公寓后,交给中介去招租,有的甚至连装修都交给中介处理。群租装修粗糙,使用材料都比较廉价。

“有些还会把一层的房梁挑高改成两层,这样房屋承重就大了。”一名中介人士称,群租的单身公寓面积狭小,月租金在400元到600元之间。租住人多常会乱拉电线,用电负荷较大。

去年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其中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针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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