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泉州因不守交通信号致58人死伤 直击不遵守行为

qz.fjsen.com 2012-11-30 08:36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小车(图中画圈处)跨线逆行,隐患重重。 (陈小阳 摄)

乱象三

小车跨线 逆向行驶

处罚措施:罚款100元,扣2分

昨日15时许,记者在泉秀街临近城雕环岛附近看到,泉秀街左拐入温陵路仅有一个车道,等候绿灯的车辆排起长队。此时,排在后方的一辆轿车跨越黄线,驶向对向车道,欲超车通行,跟随在后的三四辆轿车也跨线行驶,道路异常拥挤。

据民警介绍,不按道行驶出现在泉州市区的各个路口,但较为集中的有临漳门、田安路与丰泽街交叉处、田安路与泉秀街交叉处、刺桐路与津淮街交叉处等。

交警表示,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将被处100元罚款,扣2分,如不按车道行驶则将被处罚100元。

乱象四

图方便 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

处罚措施:罚款20元

昨日16时30分许,在市区涂门街关帝庙由东往西方向,记者观察的5分钟内,途经的40辆电动车中,有12辆驶入机动车道。

记者采访一名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车车主时,他称,骑在机动车道上速度比较快。

交警表示,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将被罚款20元。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