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汽车销售顾问骗车款 被判8年

qz.fjsen.com 2012-11-24 11:08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到一家公司换一个名字,尹某■狡兔三窟,要么侵占汽车销售公司销售款,要么骗取客户的车款,最终他从千里之外的大连被抓回泉州。近日,鲤城区法院一审判他有期徒刑8年。

□早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蔡海燕

收购车款占为己有

今年30岁的尹某喆是上海人,2010年6月份,他来泉州市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顾问。当年8月7日,市民陈先生与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尹某喆向他分两次收取车款共计50600元,并出具收条、收款收据。8月18日上午,该公司让陈先生核对购车款数额。“我不是交了很多钱了吗?”公司却表示并没收到他的购车款。陈先生着急万分,拨打尹的电话,对方却关机了。陈先生赶到该公司核对,发现尹未将购车款上交公司。此前尹某喆也采用相同的手段,将另一客户的59000元购车款占为己有。

逃到大连化名诈骗

尹某喆心里明白,自己犯下的事终归要败露,于是他逃离泉州。2011年,他来到辽宁省大连市。

当年3月,尹某喆用前客户陈某财的名字,进入大连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销售顾问。当年4月16日,“陈某财”与客户冯先生谈好车价,让他交10000元定金,之后“陈某财”让他再给1700元,说是上牌的保证金。6月11日,车辆上牌后,冯先生打电话给“陈某财”,让他退还定金和保证金,“陈某财”均推脱。6月21日,冯先生得知“陈某财”失踪,到该4S店协商未果,立即报案。

据悉,尹某喆以相同的方式骗走另外三位客户约4万元,得手后他赶紧离开该公司,入职大连另一家公司,直到去年10月份被抓。

近日,鲤城区法院一审以犯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尹某喆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