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五千以上 两次催收未还受双重处罚
东南网-石狮日报11月11日讯(记者 苹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张某近日被刑事拘留。针对此案,警方提醒人们:一旦信用卡透支达到5000元以上到期并经两次催收不还,持卡人将面临承担刑事和罚金双重处罚。
据警方介绍,2009年12月,张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分行申办信用卡1张,至2012年10月18日透支使用本金共计人民币一万二千余元。张某的信用卡在超过规定还款期限后,发卡银行曾多次催收,但是超过3个月后,张某仍然没有及时归还所欠款额。发卡银行最后只好向警方报案,经过公安机关的全力找寻,张某最终被抓获。案发后,张某归还了全部透支款项,但仍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采访中,民警向记者介绍:“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刑法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恶意透支5万元至20万元之间属于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在10年以上。
相关新闻
- 2012-10-18男子透支信用卡买彩票负债 被抓时仍不忘对奖
- 2012-09-18泉州一男子欠16万元卡债 广东老板惜才帮忙还
- 2012-09-15恶意透支被公诉 缓刑期内禁止当事人刷信用卡
- 2012-09-04染上赌博吸毒 晋江一富少坐吃山空刷爆信用卡
- 2012-08-31惠安男子“啃老”嫌父母抠门 办信用卡透支被拘
- 2012-08-31男子为父母治病透支信用卡被抓 父母筹钱还本金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