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五旬男子32年“偷样年华” 多次因盗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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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1月15日讯(记者 华健 通讯员 刘望福)
时间:昨日
辖区:石狮灵秀派出所
石狮市灵秀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案情很简单,嫌疑人也承认了,可让办案民警惊讶的是,这位五旬男子还有着一段长达32年的“偷样年华”:自18岁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之后,又接连4次被判有期徒刑、5次被劳动教养、2次治安拘留,原因都一样——盗窃。
昨日上午10时,石狮灵秀派出所里的办案民警伍兴裕还在忙碌着,欲将嫌疑人王某启,以多次盗窃为由呈报劳教。
伍警官介绍,在本月10日下午2时,50岁的湖北人王某启,来到灵秀镇达狮雄商住楼一家美容养生馆,将电脑桌上的两部手机顺手牵羊,结果被在外面打球的员工发现并被抓获。
面对警察,王某启一下就承认了,但随着调查的深入,伍警官发现,面前这位其貌不扬的男子,还有着不凡的“背景”,他是一位盗窃“老手”,前半生多数时间是在狱中度过的。
经民警查询发现,王某启于1980和1986年,两次分别被劳动教养3年;1991年,被浙江省温州市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4年4月又被劳动教养2年。
最近10年来,他又多次犯案。2002年5月21日,他被江苏省海门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2003年7月,被湖北省黄石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处劳教1年6个月;2005年9月4日,被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2007年1月30日,又被该局处行政拘留10日;2008年11月,被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9年11月,被江苏省扬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处劳教1年。
他最近一次获刑,是今年5月2日,被黄石市黄石港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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