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福利成果民众共享
病有所医 大病小病皆有保障
年过八旬,家住在中心市区云谷小区的黄阿婆,今年5月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大腿骨折,住院一个月,光治疗费用就花了2万多元。由于之前家人帮她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医疗费报销了1万多元。
务农的李大伯被查出患了肿瘤。去年至今,李大伯先后在福州和泉州住院接受治疗,花了10多万元,这时,平常不甚在意的“新农合”保险发挥了不小的作用,共报销了4万多元。“交得很少,没想到能报销这么多!”医药费负担的减轻让他切身感受到“新农合”的实惠。
全民医保就像是一把伞,温柔地罩住了你、我、他。据悉,泉州市在2008年和2009年先后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和大学生医保,加上原已实施的职工医保和新农合,2008年即在制度设计上实现了“全民医保”。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数达91.97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总人数达596.26万人。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看普通门诊时,可报销一半费用,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400元。
保障农村重大疾病补偿政策方面,在巩固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保障水平工作的基础上,新农合还将逐步增加病种,将重症尿毒症透析、乳腺癌、宫颈癌、耐多药结核病、重性精神病等6个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
如今,泉州以社保卡取代就诊卡,看病实现“一卡通”。同时,经所属医保中心报备的社保卡也可在省内医保定点医院申请办理异地就诊和医疗及时结算。全市还建立了统一的新农合信息系统平台,实现省级、市级和统筹区域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现在看完病拿着医保卡就能报销了,不用拿着一堆账单发票既跑医院又跑医保中心了。”市民王先生深有体会,如今转院的手续简化,就医报销实时结算,省去了许多“跑腿”的麻烦。
老有所养 率先实行“三保合一”
“以前养老靠儿孙,手里头攥着几块钱都不敢随便买东西,从去年开始,我们也有‘老人钱’可拿啦,心里踏实多了。”今年64岁的刘老汉总喜欢称养老金为“老人钱”。刘老汉家住泉港区,2011年底,他成为泉港区首批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俗称“新农保”)养老金的村民,每月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还有政府发放的征地养老保障金90元,每个月能拿到145元。“我老伴也有,两个人一个月有290元了。钱虽然不多,但多少能为儿孙减轻点负担。”
据了解,我市在全省率先普遍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并轨实施,实行“三保合一”。2011年全面启动鲤城、丰泽两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比全国、全省要求提前一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近353万人参保,参保率达95.19%,位居全省前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目前全市已有356.97万人参加,参保率达96.42%,位居全省首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07年的763.18元增加到目前的1539.42元,增长102%。
另外,人社部门本着能宽则宽的态度,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尽可能予以补办参保。解决了下岗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农村村干部、困难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华侨农场职工等的社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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