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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朋友帮忙租车 小车栽田里人受伤还得赔车钱

qz.fjsen.com 2012-11-12 09:57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已成年的阿奎没驾驶证,前段时间,为了过瘾,他准备去租辆车来开开,但自己没驾驶证,租不了。于是,他找好友阿忆(化名)帮忙,以阿忆的名义租车。

车到手后,阿奎就开着上路了。兴奋不已的他,猛踩油门,结果小车一头栽到路边的田里,不但自己受伤,小车也严重受损。租赁公司要求阿奎赔偿受损小车的损失,合计14万元。

阿奎向早报法律顾问团咨询,朋友阿忆是否也要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

李祯栋:本案存在多个法律关系,首先是阿忆和租赁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关系;其次,阿奎和租赁公司之间关于财产权损害赔偿的侵权法律关系;再次,阿奎和阿忆之间的实际使用人与名义使用人之间的关系。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为阿奎的过错导致了租赁公司的汽车受损,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阿忆以自己的名义租车,但纯粹是让阿奎使用的,明知他没有驾照,还把车交由他驾驶,也应认定为存在过错,故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阿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有证据证明,租赁公司明知道阿忆在租车时就是为了让无驾驶资质的阿奎驾驶,那么也存在过错,可减轻阿奎和阿忆的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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