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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2人高利率吸储1亿多 放贷收不回欠债8000万

qz.fjsen.com 2012-10-24 08:20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 黄祖祥)晋江女子丁某及女婿魏某,以1.5分至6分的高额月利率为诱饵,4年间吸收存款1亿多元,结果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两人被抓后还欠下8000多万元巨债无法归还。昨日,两人被晋江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刑。

2007年4月,43岁的晋江女子丁某注册成立福建汇泓担保有限公司。当年6月,丁某的女婿魏某加入公司成为股东,并担任法定代表人。随后,两人在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向别人借了7000万元用于骗取注册验资,将公司实收资本提高到1亿元。

在此期间,他们以担保公司为背景向社会公众大量吸收存款,月利率高达1.5分至6分,短短4年间,共向99人借了1.0625亿元,但前后只还了本金1962万元。手中掌握巨额资金后,丁某和魏某将这些钱用于支付高额借款利息、转放高利贷、购买车辆房产及投资其他公司的上市项目等。2011年9月,由于放出去的高利贷收不回来,丁某两人的资金链彻底断裂,她连利息都无法支付。债主只好报警,丁某两人随即被抓获。

昨日,晋江法院认为,福建汇泓担保有限公司采取诈欺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罚金100万元。丁某、魏某身为福建汇泓担保有限公司股东及经营者,亦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两人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又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判处丁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40万元;判处魏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此外,晋江法院还将依法拍卖丁某、魏某及其经营的福建汇泓担保有限公司的财产,将所得款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并责令丁某、魏某继续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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