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出台实施意见 2020年进入创新型城市行列
区域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
《意见》提出,将强力打造高水平的高新区,积极推动高新区转型升级,实现石狮高新区发展由生产要素驱动向创新要素驱动转变;着力提高高新区研发投入(R&D)比重,打造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集聚高地。加快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创业孵化、研发外包、工业设计、科技评估、信息咨询、融资担保等科技中介服务组织。进一步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鼓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建产业技术联盟,协同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每年在科技计划项目中安排一定经费给予扶持,成立当年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30万元扶持、泉州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给予20万元扶持。强化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高校和企业深度合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协同创新机制,与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共同建立校(院)科技创新协作平台,鼓励和支持石狮本地院所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交流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在重点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大力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深入开展科技金融结合工作,积极推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试点和股权融资交易市场建设,争取高新区进入国家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探索成立专门服务科技及创新发展的专营机构“科技银行”,加大政府对创投资金投入力度。全力推进台资企业转型升级试点工程,深入开展狮台人才、技术、项目、知识产权等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石狮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石狮市海峡两岸科技孵化基地等两岸产业合作基地建设,通过石狮市海洋生物科技园区建设,规划成立两岸海洋产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与台湾高校、企业合作,重点突破海洋生物医药、海产品的精深加工、海水淡化等一批关键性技术,促进成果转化。
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保障
《意见》提出,将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机制,通过创新科技项目的生成机制,推进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改革,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促进管理科学化和资源高效利用。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和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和海峡科技人才“时尚之都”对接工程,大力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特别是顶尖人才,争取在引进“千人计划”人才方面取得突破。推进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提高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不断优化专利产出结构。对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3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2000元、外观设计每件奖励500元,对通过PCT程序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每件奖励5000元;推进福建省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工程的实施,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支持专利技术转化与产业化;对列入国家、省、泉州市知识产权试点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列入国家、省、泉州市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或优势企业培育工程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加大扶持服务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到2015年,全市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2.5%以上;积极争取国家、省、泉州市各类科技资金支持,整合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不断加强对企业创新发展在人才、信息、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服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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