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体系全覆盖分类供应 晋江百姓住有所居
制度
健全管理制度 全市统一监管
记者从晋江市住建局获悉,该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晋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晋江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晋江市廉租住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晋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规定》、《晋江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晋江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等9份规范性文件。从开发、建设、租售及后续服务等环节入手,加强管理、不断完善,逐步构筑起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限价房、商品房分类供应的完整的住房供应体系。
该局还严格日常监管,将全市保障性住房纳入统一监管,规定租金及销售价格需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执行;配租、配售方案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要求公开组织实施;保障对象需到晋江市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配租配售。
同时,还建立保障对象复查复核制度,及时取消不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资格,不定期对保障对象进行随机抽查;严格售后管理,保障性住房为有限产权,5年内不可上市交易,在住满5年并经批准缴纳土地收益价款及其他价款后,方可上市交易。实行保障房政策以来,晋江市共有50多户经适房保障对象和127户廉租房保障对象因不符合标准被取消保障资格。
项目
开发模式多元化 减轻资金压力
有了保障房制度,还得有项目、有房子,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据了解,为落实保障性住房任务,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晋江紧抓试点城市契机,先行先试,针对农村居民、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及危(旧)房改造对象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采取以政府为主导,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村(社区)、企业为建设主体的开发模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资金,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式的多元化,从而减轻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土地和资金压力。
在快速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晋江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范畴,将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限价房、棚户区纳入建设内容;在保障对象上,晋江不断完善保障政策,扩大保障范围,降低保障对象门槛,既保障本地低收入群体,也兼顾外来务工群体;在区位布局上,每个保障工程在落地前,都要科学合理规划,项目尽可能优先安排在交通便捷、公共配套完善的区域,广泛布局在中心市区和各乡镇和开发区的优越地段中;在建设品质上,每个项目实施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保障住房建设品质,同时突出做好质量安全工作。
目前,下达晋江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均按时推进,有效地解决了一大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 2012-10-08泉港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3500万元 提前完成任务
- 2012-09-24泉州保障房完成投资额近60亿元 已建成25741套
- 2012-09-19晋江:优秀人才买保障房 200名外省籍签约购买
- 2012-09-10惠安655套保障房年底建成 住房困难得到缓解
- 2012-09-08北京拟出保障房新规 申请家庭须夫妻共同办证
- 2012-09-07让人才留下来 晋江优秀人才保障房申购今日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