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笨贼落网记 抢了两条烟却卖给了另一家连锁店

qz.fjsen.com 2012-10-12 09:41 史国亮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0月12日讯(记者 史国亮 通讯员 陈国兴)

时间:昨日

辖区:南安霞美派出所

今年中秋节晚上9点左右,一个笨贼落网了,只因他没细看便利店招牌。昨日,霞美派出所杨警官讲述了他的故事。

“一条硬包中华,一条软包云烟。”南安市霞美镇一家便利店,一男子说明了来意。“一条硬中华450元,一条软云烟100元”,很快,便利店老板就将两条烟给了这男子,哪想男子揣起两条烟夺门飞跑,老板追出门口已经不见男子的人影。

话说,该男子揣着两条烟,一口气跑出500多米,就看见另一家便利店,便冲了进去说要卖烟。店老板仔细辨认了香烟的喷码后,突然喊人将卖烟的男子扣在了店里,并报警说“抓到了抢劫犯”。

原来,这家便利店,和之前被抢的便利店是连锁店,名字一样,连店老板也是亲戚关系,上一家刚被抢烟时,店老板就打电话来提醒了,没想到笨贼自动送上门。

经查,笨贼叫阿木某布,今年36岁,四川人,至今没有结婚。阿木某布说,他乘坐火车自四川赶来福建游玩,不料在火车上钱包和行李被扒走,由于身上没钱没手机,他就打算抢点香烟,转卖后再吃饭、买车票回老家。

但派出所杨警官调查发现,阿木某布有吸毒迹象,他的说法也无从证实,最终因涉嫌盗窃,阿木某布被处9日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