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车辆要先撤离现场 造成堵塞罚200
本报讯 (记者王庭茂)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为缓解泉州市区因交通事故造成道路堵塞的状况,即日起,在市中心地区(鲤城区和丰泽区),保险事故各方当事人均在我市投保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且双方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均在一万元以内的,应迅速撤离交通要道,移动到就近不妨碍交通要道顺畅的地方等待保险公司人员查勘。
据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大多数车主处理轻微交通事故时,都会习惯首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和拨打报警电话,然后就在原地等待保险公司查勘员和警察前来处理,在等待的过程中,由于事故车辆未能及时移动到就近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引发道路堵塞,甚至可能造成二次事故。
据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指挥中心每天接到100起左右的轻微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由于市区道路限速及车流量大,大部分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异议,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事故中未造成人员伤亡,且当事人均在我市投保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且双方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均在一万元以内,应该采用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处理办法。
发生轻微事故后,如果采取自行协商的,当事人应当在相互查验证件和拍摄现场相片,将事故车辆移至附近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再向保险公司报案;当事人如果决定报警的,除了涉及驾驶人无证、酒后、药后驾驶外,只要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报警并对现场拍照或者画停车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顺畅的地点等候处理;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民警将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事故一方未投保商业车险或者涉及驾驶人无证、酒后、药后驾驶的都不能采用自行协商和简易处理办法,须第一时间报警;发生事故后逃逸的一方要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