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诈骗百万元潜逃 逃犯在泉州处理罚单时落网

qz.fjsen.com 2012-10-11 12:49 来源: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 陈祥木 通讯员 黄农)三明人郑某贺以合作做生意为由,骗得周某菊等人100万元现金后潜逃。前日,他到洛江交巡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车辆违法行为时,被当班民警认出真面目,潜逃五年后落入法网。

前日上午9时许,一名叫郑某贺的中年男子持本人驾驶证、行驶证来到处理窗口,称要处理车辆违法行为。当男子看到当班民警对着电脑核查录入、比对驾驶证、行驶证相关信息后,神色紧张怪异,而且急得满头大汗。

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民警不露声色暗中观察该男子的举动,同时通过公安内部网比对了该男子具体身份。结果发现,郑某贺极有可能是一名重大网上在逃人员。

很快,万安派出所民警接到情况反映后赶到,将郑某贺控制。结果最终初步查明,郑某贺确因涉嫌重大诈骗,目前正被三明警方网上通缉。

原来,今年57岁的三明人郑某贺,2007年12月15日在三明梅列区以三明市科美特电器(福建)有限公司的名义,以合作做生意为由,与周某菊等四人签了投资合同,收了四人总计100万元的投资资金。郑某贺随后携款潜逃。

目前,此案已移交三明警方依法进一步查处。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