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6年前交通肇事逃逸 取保候审期间再逃逸终被捕

qz.fjsen.com 2012-10-02 08:29 林春凯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10月2日讯(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许昭明) 在逃亡五年后,石狮永宁“2006·4·5”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周某去年选择向警方投案,但在取保候审期间却再次逃逸。近日,周某再次落入法网,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据石狮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办案民警介绍,2006年4月5日凌晨1时许,在石狮市石永线龙穴村路段,一辆车牌号为“赣F/510**”的货车与一辆车牌号为“闽C/V56**”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轿车乘客吴某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后,货车驾驶员驾车逃逸,现场一名热心群众一路尾随,见货车驾驶员将车开往灵秀山偏僻处丢弃后,随即匿名报警。根据事故现场痕迹勘察及目击者提供的线索,周某(江西余干人,1984年出生)进入警方视线,经过走访周某父亲,做其思想工作,周某的父亲交代了自己儿子交通肇事的事实,最终,警方确定周某为该起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并立即展开追捕。但周某在案发后第二天,便搭车离开石狮,先后辗转贵州、浙江等,开始了他的逃亡生涯。而在周某潜逃后,警方将其列入“网上在逃人员”。

2011年9月25日,在“清网行动”中,为争取宽大处理,周某到江西余干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同日,被石狮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但是,自2011年9月26日取保候审至今,石狮市公安局多次联系周某未果,经多次书面传唤周某都拒不到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2年9月27日上午10点30分许,民警根据技术手段,发现“网上在逃人员”周某正在位于江西省余干县美食街的“雷电网吧”上网,随即组织警力,成功将周某抓获。周某已于9月29日晚移交至石狮市看守所,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被判处有期徒刑3—7年。

周某告诉民警,他家里有一个5岁的儿子和一个2岁的女儿,他感觉很对不起孩子们,更对不住死者以及他的家人们。如果周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及时报警,这将不是一起恶性案件,他的罪行也将可以减缓,如果周某在“清网行动”中投案后能及时归案,好好表现,将争取到宽大处理。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