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外来工可申请临时救助 最高获补贴1万元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9月28日讯(记者 陈丽娟 见习记者 陈斯红 苏碧蓉)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丰泽区常住居民或外来务工人员,因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可享受丰泽区临时救助。日前,丰泽出台实施《丰泽区困难居民及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公布该消息。
救助范围分2类
A.丰泽户籍的困难居民临时救助,主要针对救助家庭因病、子女就学或遭遇突发性、特殊性困难的对象。
本地困难居民这一大类,又细分为4种:因医治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需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数额较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不含自费择校生);因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
B.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救助,主要针对救助对象因重大灾害、重大疾病等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
最高获补1万元
临时救助实行分类限额补贴救助,具体救助标准由民政部门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程度、种类等因素,结合临时救助资金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一次性救助金额最高限额为5000元,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金额累计不超过10000元。
另外,大重病患者已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或保险机构理赔的,其临时救助金额一般不得高于自付医疗费部分。
对突发性危重病患者的临时救助,原则上1年只能审批1次,因其他困难多次申请时,视情况逐次调低每次救助金额。困难对象确需增加一次性救助金额的,经丰泽区民政部门研究后,作个案处理。
如何申请
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由户主及家庭成员,或受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居委会、街道和丰泽区民政局审批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自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大约半个月就能收到救助款。
对突发性灾难导致无法继续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则将简化程序,特事特办,由丰泽区民政部门直接办理,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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