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长假期加班8天赚20天工资 泉州至少可领966元
本报讯(记者 黄雅珊 实习生 林岚)今年中秋与国庆两节假期连在一起,从9月30日至10月7日共8天,比年初的春节假期还多出1天,可谓2012年最长假期。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市民如果这8天全部加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所得工资相当于近一个月的工资,在泉州市至少可得966元。
今年中秋撞上国庆假期,两节双拼长达八天的假期让上班一族期待不已。尽管距离放假还有几天,但大家对长假的关注早已“热血沸腾”。8天怎么过?有人选择出去旅游,也有人打起了小算盘,网络盛传8天加班下来能赚平时20天的工资。那么,今年中秋国庆长假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呢?记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咨询。
该局劳动工资科工作人员孙先生介绍,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此次8天假期,其中9月30日(星期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10月1日(星期一)、10月2日(星期二)、10月3日(星期三)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为调休,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公休。而从8月1日起,福建省上调了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除安溪、德化、永春三个县外,泉州市鲤城、丰泽等8个县(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从去年的950元/月上调至1050元/月。
按国家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这样算来,泉州市大部分地区的日工资最低约为48.3元。那么,中秋国庆长假前4天加班,每天至少可以获得144.9元(48.3×300%),4天至少可拿到579.6元;后4天,加班的每天至少可以获得96.6元(48.3×200%),4天至少可以拿到386.4元。如果8天全部加班,那么至少可以获得966元,相当于拿20天的工资。即:48.3元×3倍×4天+48.3×2倍×4天=966元。
此外,记者了解到,按原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实行计时工资制度的岗位,计算和支付加班工资的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计算和支付加班工资的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视具体情况,按规定选择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或300%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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