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时政>泉州要闻> 正文

丰泽区出台意见鼓励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qz.fjsen.com 2012-09-24 08:07 陈丽娟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相关报道>>>
丰泽区出台意见鼓励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丰泽区近日召开会议,就丰泽区鼓励和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吸引了辖区高校学生踊跃参加。(陈小阳 摄)

核心提示

人才是第一资源。如何让高校毕业生扎根丰泽,实现人才与丰泽携手发展?近日,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出台《鼓励和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措施,让政策能量在求贤若渴的丰泽加速集聚,激活校、企、毕业生三方资源,为促进毕业生就业、配置好高校毕业生资源、助力现代丰泽建设铺平道路。

□本报记者 谢曦

高校毕业生就业:丰泽多重优惠

■ 丰泽区生源和丰泽辖区内高校毕业的毕业生在丰泽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有无补贴?

有。上述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丰泽区财政部门将按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基地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享受市级见习基地补助后不再重复享受区级相关补助)。

■ 企业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吗?

可以。对于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对企业招收家庭困难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