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津霞街东段因“交不起”电费 11盏路灯成摆设

qz.fjsen.com 2012-09-21 09:38  李秋云 黄谨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路灯亮不了

因“交不起电费”

邦邦多方联系了解到,该路段由泉州市市政工程开发总公司几年前牵头建设,这些路灯也是此后安装的。

“路灯不亮,是因为电费交不上了!”泉州市市政工程开发总公司有关科室负责人说,该路段及相关设施在2009年完工,2010年通过验收,此后开始着手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然而,两年多过去了,这一工程仍未能移交,路灯的电费也一直由市政工程开发总公司交。该负责人称,工程建设方实在无力再承担这些电费,不得已只能停电。他同时表示,其间,他们就该路段移交问题,曾与丰泽区建设局等协商,但最终不了了之。

何时亮起来?

市民渴盼答案

移交工作,为何持续两年多,仍然没有进展?对此,市政工程开发总公司相关科室这位负责人没有给出答案。而丰泽区建设局城建科工作人员接到邦邦反映时,只称“没有移交给我们,不归我们管”。

既然路灯是因为没交电费亮不了,那再次亮起来,只能指望它们有个真正的主管部门。谢先生等居民只希望,不管是谁主管,把责任理清楚了,别让路灯成摆设,才是正理儿。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