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查获7辆黑“校车” 吃到泉州首批高额罚单
黑“校车”不具备相关资质,被交警查获并罚款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9月21日讯(记者 涂传之 通讯员 朱逞彬 文/图)本月5日,7名非法“校车”车主被惠安交管大队开出高额罚单,每人罚款1万元,理由均为“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今年8月1日以来,我省新增了对26项涉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规定,最高可罚8万元。这是新规出台后,泉州首批被开出高额罚单的“校车”。目前,已有3名车主缴纳罚款,另4名车主也将于近日缴纳罚款。
惠安县交管大队副大队长骆雪忠说,这些车辆仍可申请校车资质。但是,目前各县(市、区)路面私营的所谓“校车”,多难以达到国家标准。
2所小学外查了7“黑车”
本月初,新学年刚刚开始,惠安交管大队和惠安县教育局、交通局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惠安全县开展运载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9月5日,经过前期摸排,联合执法组得知,在螺阳中心小学和城南实验小学2所学校外,有人经常使用无资质的车辆非法运载学生。当日上午,经过设卡排查,联合执法组共查获7辆非法运载学生的车辆。
这7辆车多为7座的小面包车,司机即是车主,多为周边村庄村民。他们觉得接送学生能赚钱,就利用自己的车辆运载学生,每人每月收取100元至200元不等。这些“黑校车”一般都接送固定的学生,车上没有指定照管人员,学生扶手、反光标志等设施也一概没有。
38岁的车主刘某是惠安洛阳镇人,被交警查获后交代,早在去年,他就开始经营黑“校车”,但全国多地发生校车事故后,他意识到黑“校车”的危险,曾停运了一段时间。还有车主说,曾“申请校车资质,但是没通过”,出于侥幸心理,仍然运营黑“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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