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晋江公交新规将出台 司机工资不再与营业额挂钩

qz.fjsen.com 2012-09-14 16:59  胡志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9月14日讯(记者 胡志法)连日来,本报持续推出《晋江公交司机生存状态调查》引起社会各界及相关主管部门的重视。昨日,晋江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吴鸿斌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晋江将出台公交管理新规,届时,将进一步规范公交管理,引导司机从“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转变到“注重服务质量提升”的薪酬体系,努力提高广大司机福利待遇,提升晋江公交整体形象,最终达到方便广大市民出行的目的。

“晋江公交发展离不开广大公交司机的辛勤劳动。”在吴鸿斌看来,一个司机的工作服务态度直接体现一辆公交车的服务水平,一辆公交车代表着整个公交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而体现整个城市的公交行业服务水平,是一座城市形象的流动窗口。因此,善待公交司机、提升公交司机服务水平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部新规 注重服务质量提升

“今后,加强公交服务质量管理,将作为发展公交事业的重要工作之一。”吴鸿斌透露,下阶段,晋江将出台公交行业管理新规,新规的最大特点就是改变此前公交司机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观念,引导司机注重服务质量提升,即在司机薪酬结构中,降低营业额收入提成比例,增加安全、文明服务奖励。

“这样,司机就会专心开好公交车,提高服务水平,不用像以前整天为营业额而操心。”吴鸿斌说,公交司机服务水平的好坏直接关系他的工资待遇。届时,公交司机的每月收入,有望从目前的4000多元提高到5000元左右,并给予办理社保等福利待遇。同时,公交公司将还努力改善司机工作生活条件,加快公交首末站建设,为司机提供必要的休息场所。此外,下月起,晋江公交司机将统一着装,规范服务行为,以崭新的面貌服务广大乘客。

吴鸿斌表示,公交作为公共运输行业,今后要狠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提高司机安全行车意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一个目标 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

记者从晋江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今后一段时期,晋江将以“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国有主导,公司运营,政策扶持,优先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提高运行效率、提升服务能级、降低运营成本、强化政府监管”为目标,把公交优先作为城市交通的重点和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公交机制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公交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经济、可靠的出行条件。

据悉,在服务提升方面,晋江将制定公交线路规划优化方案,缩短公交班次时间间隔,延长服务时间,优化公交线网,减少线路重叠,减少道路交通压力,提高公交服务效率。同时,完善运营机制,充分体现公交便捷、准点、廉价的特点,提升城市品位。

根据《晋江市公交服务管理提升工作方案》要求,目前晋江已完成公交公司个人股份收购;10月底,将完成对晋江巴士公司城市公交收购工作,实现中心市区公交国有化。至2014年6月,完成对农村客运收购工作,最终形成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

互动平台

本报开辟“红黑榜”

寻找“好司机” 曝光“黑司机”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9月14日讯(记者 胡志法)“最美司机”冯永平在生命最后时刻,仍惦记着车上广大乘客。他的义举,感动着这座城市。

即日起,结合晋江“十佳公交驾驶员”评选活动,本报联合晋江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发起寻找“身边的公交好司机”大行动,让我们一起发现晋江公交司机的美。

“身边的公交好司机”不必“太伟大”,只要您发现他专心为乘客服务、处处为乘客着想,一个简单动作、一句温馨提示……通过他们的言行举止,反映晋江公交行业的文明面貌,都是我们的寻找对象。

当然,您也可对一些公交司机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投诉,我们将给予调查核实,并给予必要的曝光。

我们将通过这样活动,增强公交司机这个特殊群体爱岗敬业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发挥公交司机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交通文明、预防交通事故方面的标杆示范作用,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公交服务。

如果你发现身边的公交司机做了感动你的事或者他们有什么违规行为,都可以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2003110,或在新浪微博@晋江经济报,或发邮件至513695100@qq.com告诉我们。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