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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转账凭证欲当借款凭证 女子输百万元官司

qz.fjsen.com 2012-09-11 09:54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黄晖/绘

□早报记者 黄墩良

100万元,不是一笔小数目,小王通过银行,给小吴转了这笔钱。事后,她以对方“不当得利”为由,将小吴告到法院,要求他返还100万元,到头来小王自己却输了官司。

原告 这是我借你的100万元

小王和小吴均是南安市人。平时,小吴住在鲤城区。

在小王看来,她与小吴是同龄朋友,才会借钱给他。2011年3月,小吴以做生意缺乏资金为由,向她提出借款的要求。见朋友急需,小王答应了,并于当年3月18日通过招商银行转账100万元给小吴。然而,令小王始料未及的是,之后她要求小吴出具借条,遭到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更不用说还款了。

去年11月,小王将小吴告到鲤城区法院,要求他返还100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小王认为,小吴的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

法院受理此案后,小王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作出裁定,冻结小吴所拥有的一处建筑面积为1101平方米的房屋的抵押、交易过户、赠与等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被告 这是你还我的100万元

对于小王的诉讼请求,小吴称,这是她还账的钱。

小吴向法庭称,小王汇款100万元给他是归还一年前的借款,借据已被小王收回。小王曾向他借款100万元,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利息。

小吴还称,他的经济状况很好,小王则是一名家庭妇女,没有高额借款给他人的能力。况且,小王对如何借款的细节、过程的陈述,漏洞百出,无法自圆其说。

小吴表示,小王编造理由,以所谓的汇款凭证为证据起诉他,没有其他依据佐证,法院应驳回她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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