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宿舍频被盗手机做摄像机 男子揪出“内贼”

qz.fjsen.com 2012-09-04 16:51 陈竹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9月4日讯(记者 陈竹 通讯员 凌龙 桂蓉 祖训)2日,在晋江龙湖派出所,16岁的宫某后悔不已:“我前后只偷了60多元,没想到就这样也被抓了。”

2日,在龙湖打工的苏某来到晋江市公安局龙湖派出所报案,称其宿舍经常被盗,虽然钱不多,但他觉得这个小偷很可恨,如果继续下去,不知道还要偷多少东西。于是,他想出一个办法,将手机设置为视频拍摄状态,置于门梁上。等他发现钱被偷后,打开视频一开,小偷果然被录进去了———就是住在隔壁的工友宫某。

宫某交代:他和工友苏某都是龙湖某酒楼的员工,宫某负责端菜,其他工友负责煮饭。平常工友们9点上班,宫某10点上班。趁着9点到10点的这段空档期,宫某用工友放在门梁上的钥匙打开房门,实施盗窃。后来工友发现财物被盗,不再把钥匙放在门梁上,宫某就直接撬门入室盗窃,前后总共5次,盗窃金额总共60元。

据了解,宫某系安徽阜阳人,5月份曾因偷废铁去卖而被公安机关抓获过。

公安机关认为:虽然涉案金额较少,但宫某的行为已构成入室盗窃,遂将其带回派出所。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