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加快发展海洋经济 九条措施打开新局面
百万奖励
加大海洋科技创新
在鼓励创新与项目支持方面,对获得“国家创新型企业”“福建省创新型企业”称号的海洋产业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经认定的涉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优先安排科技立项,并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对列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的海洋产业研发项目,按上级扶持资金总额50%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对获得“福建省十佳海洋产业龙头企业”“泉州市十佳海洋产业龙头企业”称号的企业,参照省质量奖、泉州市质量奖奖励标准,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同时,为了加强陆源和海域污染控制,晋江将实施“碧海银滩”工程,2013-2015年,晋江市财政每年将拨出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海漂垃圾整治、沙滩环境治理和增殖放流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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