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加快发展海洋经济 九条措施打开新局面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9月2日讯(记者 刘莹莹)
核心提示:
前日,中共晋江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将构建“一带、三港、六区、四示范”的海洋经济集聚发展格局;同时,晋江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九条措施》,助推晋江打开一个“海阔天空”的新局面。
晋江海洋发展蓝图
“一带三港六区四示范”
根据实施意见,在晋江海洋发展蓝图中,将构建“一带、三港、六区、四示范”的海洋经济集聚发展格局,把晋江出海口到安海鸿江出海口的沿海岸线及临海腹地,作为蓝色产业统筹发展集聚带,沿线贯穿池店、陈埭、西滨、龙湖、深沪、金井、英林、东石、安海等九个镇域;以深沪、围头和陆地港作为载体,依托深沪港、围头港大力发展临港产业、海工装备制造业和石化、能源产业,重点打造围头港口物流园;依托深沪渔港及周边区域,大力培育水产品精深加工及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依托围头临港腹地大力发展水产品工厂化养殖业;依托陆地港、高铁站及周边区域,大力培育磁灶、内坑区域海陆空联运现代物流产业。此外,还计划沿晋江海岸线自北向南依次规划布局六个蓝色经济功能区,并在此基础上重点打造四个省级海洋经济示范区。
九条扶持措施
财税金融政策予以支持
规划先行,措施护航。根据实施意见,晋江出台九条扶持措施,助推晋江打开一个“海阔天空”的新局面。据了解,为了大力推动海洋经济加快发展,打造海西蓝色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结合实际,晋江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税收政策支持力度、金融服务支持力度、海洋科技创新力度、海洋项目支持力度、现代海洋渔业支持力度、海洋生态保护力度,推动海洋产业示范区建设,打造海洋特色品牌。
每年不少于1亿
扶持重点海洋项目
其中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将设立晋江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12-2015年,通过产业引导资金优先安排、晋江市财政一般预算安排及各类涉海专项资金,每年筹集不少于1亿元资金,重点扶持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现代海洋渔业等海洋重点产业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涉海基础设施及湾外造地等沿海土地整治,以及海洋关键技术研发、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海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
税收减免
加强海洋产业招商力度
对新引进或新投资10亿元以上、符合晋江市海洋产业发展导向的生产性项目,自正式投产之日起连续三年,按其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50%给予奖励。
此外,为鼓励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海洋现代服务业,对新设立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经相关部门联合认定后,自纳税年度起,连续三年按其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100%、50%、50%给予奖励。对新设立并入驻晋江市政府规划建设或者批准设立的创意设计园区的涉海文化创意企业,自入驻之年起,连续三年按其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比上一年新增部分的100%、80%、60%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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