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醉驾超标电动车一律入刑 从重处罚快诉快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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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8月24日讯(记者 陈邵珣 韩影 林天真 实习生 施珊妹 通讯员 张金坛 黄炳煌)醉驾处理,泉州进一步从严,并全面“提速”,向全市推广快诉快判程序:即案件符合相关条件的,“7日办结”。昨日,泉州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称,已和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对醉驾案件的处理,实施快速侦查、快速起诉、快速审理的“无缝连接”机制,争取在7日内就对醉驾案件作出判决。
此外,就以往颇受争议的“电动车醉驾”现象,泉州公安部门明确提出,醉驾超标电动车的,也一律入刑,并从重处罚。
泉州自去年5月1日实施“醉驾入刑”以来,全市始终加强对此类行为的查处力度。这次进一步强调醉驾电动车入刑、一律从重处罚、推广快诉快审程序等,市公安局方面要求,要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为全市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相关法律人士称,支持泉州公安加强打击醉驾的力度,但建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
措施
醉驾超标电动车入刑推广7天快诉快判
此次通报强调,对醉驾行为实施“严打”,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酒精含量只要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公安机关均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对醉驾电动车的处罚,一直存在争议,此次通报明确提出,醉酒驾驶电动车的,经鉴定,电动车达到机动车标准的,也要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
而对于酒精含量未达到80mg/100ml的酒后驾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需要予以行政处罚的,市公安局也要求一律从重处罚。
对于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一律予以刑事拘留;为起到更好的警示、教育和以案明法的作用,各地公、检、法机关迅速行动,对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一律予以从快从严惩处,从侦查、起诉到审判,在七天内完成。
而此前,泉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林锐在相关会议上强调,对于醉驾等涉嫌危险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泉州市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除了法定规定不能按实刑判处的以外,一律按实刑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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