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推进"三年行动" 力争2020年跻身创新型城市
展望“十二五”
组建各类企业研发机构300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0个,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达到20家以上;
拥有高新技术企业300家、创新型企业100家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2%以上;
引进1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建成100个产业人才高地,培育100名科技领军人才;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6件,全市注册商标总量达13万件、省著名商标达900件、中国驰名商标达100件以上;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2.2%;
新增3个产值超300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园区工业总产值达16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5%。
——重点扶持一批条件基本成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允许其以专有技术、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自办企业资本金或在与企业合作中作价出资,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
——对在泉州市转移转化的重大项目,符合《福建省重大科技成果企业落地转化资助办法(暂行)》条件的,分阶段给予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科技重大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支持。
——对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区域科技重大项目计划的企业研发项目,所在地县级财政分别按项目下达经费的30%、20%配套专项资金。
——对获得省级优秀新产品特等奖、一等奖的研制单位,市政府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奖金主要用于支持研制单位继续开发新产品,研制单位必须提取不低于10%的奖金用来奖励新产品主要研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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