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惠安一保健店里女的砍价打掩护 男的趁机偷手机

qz.fjsen.com 2012-08-22 09:34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监控录像记录两人分工偷窃过程

早报讯 (记者 林志安 文/图)一男一女进了保健品店,他们不是来买保健品的,而是来偷东西的。20日晚,在惠安县螺城镇中新花园一保健品店,店员连小姐的手机被“顾客”偷走了。

20日晚上6点左右,一名20多岁的女子走进店里,连小姐赶紧从柜台出来招呼客人,她刚走到女子身边,一名男子走了进来。连小姐还没来得及招呼男子,先进店的女子拿起了一包枸杞询问价钱,并咨询低血压的人应该吃些什么来调理。而那名男子也凑了过来,安静地站在女子身后,两人似乎十分熟悉。

从店里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女子径直走到了店门口,又拿起另一包东西,向连小姐咨询。男子则双手叉腰站在原地,随后男子拿起了一包商品,反复查看;其间,男子还不断回头观察连小姐,并不时朝柜台瞟几眼。十几秒之后,见连小姐被女子带到了另一边的货柜,背对着自己,男子迅速拿起连小姐放在柜台上的手机,塞进口袋里。

得手后,男子走到店门口的货柜,假装看商品,随后走出店门。连小姐称,当时那名男子站得那么近,女客人也没有什么反应,她以为两人是情侣,就放松了警惕。当发现手机被盗,她追出店外,发现男子已经消失,而女子已经走出五十多米远,“当时店里只有我一个人,没办法离开,只好报警。”连小姐说。

连小姐回想,当时女子纠缠自己,为了几元钱不断砍价,应该是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被偷的手机是她年初花了2000多元买的。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