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美豪庭交房一年多 多项配套未兑现业主投诉
东南网-石狮日报8月16日讯(记者 苹子)“小区交房已经一年多了,可是小区内一些按规定应配套的基础设施,如物管用房、绿化等却没有如期兑现。”连日来,泉美豪庭多位业主拨打本报热线反映:该小区开发商上述偷工减料的行为,大大侵犯了业主的正当权益,有欺诈的嫌疑。
据小区多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介绍,该小区已经交房一年多了,但是小区至今还未配套建设起围墙及大门。小区内,人居商用混杂,也没有按规定的位置配备专用的物管用房。此外,在绿化方面,楼盘规划时要求绿地率应达到24%,而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该小区内只是随便种植了几株小树苗,远远达不到24%的绿地率。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了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佳益物业公司。一邱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业主投诉的诸如配套设施等问题,主要责任在于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并无关系。他本人出于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对于此事也只能尽自己所能,帮双方协商解决。
随后,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获悉,6月下旬,该部门就接到小区业主投诉此事。6月下旬至7月上旬,该局也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对小区进行现场勘察并查阅楼盘的规划会审纪要、施工图纸、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竣工验收备案档案等相关资料,并协同湖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召集物业公司以及小区部分业主代表召开了多次协调会。
目前,住建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已对开发商泉美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发了整改落实意见。根据意见要求,开发商应按照楼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要求的面积、位置配置物业管理房,并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建设;应根据该楼盘的规划会审纪要要求,配足绿地;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外墙面渗水等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应提供符合据实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明,予以核实是否存在逾期交房问题;如存在逾期交房,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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