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综合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即日起按上限处罚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8月16日讯(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邱文峰)即日起,对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上限处罚。
昨天下午,泉州市公安机关召开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暨集中整治大会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泉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林锐重点强调,对于醉驾等涉嫌危险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泉州市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除了法定规定不能按实刑判处的以外,一律按实刑来判。此外,对于公务车辆,将从严管理,开展内部教育。
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
林锐指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将依上限处罚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企业,督促企业解除其聘用关系。
杜绝报废汽车上路及其“五大总成”流入市场,并会同教育等部门排查摸清全市校车基本情况,抑制校车事故发生。此外,还将会同住建等部门落实建筑渣土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渣土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同时,10月份起,将严禁省内班线客运车辆凌晨2至5时在泉州市通行。对交通违法多、死亡事故多、隐患大的企业、路段实行挂牌督办并定期予以公布。
对于交通违法行为,将一律按上限来处罚。目前,泉州市公安机关会同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对于醉酒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判处进行研究,除了法定规定不能按实刑判处的,一律按实刑来判。
每月开展三天24小时统一行动
林锐表示,即日起,各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要开展全面排查,对交通安全事故路段隐患排查,对发生过的交通事故全面梳理,包括交通违法人,发生事故的时间段、时间点进行排查。
据了解,每月10日、20日、30日,将组织开展24小时路面执法统一行动,在重点道口和路段加强检查管控,特别是提高国道324线和省道307线、308线的巡查密度,提高交通违法现场纠违率。
重点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渣土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和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无牌无证、套牌假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检查。
此外,还要把农村地区摩托车超员、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上路、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等列为重点整治对象。会上,对于公务车辆,林锐指出,将从严管理,开展内部教育。
鲤城兴贤路195号 新设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东南网-海峡导报8月16日讯(记者 尤燕姿 田米)为方便市民就近处理交通违法记录,昨日,鲤城交巡警大队在鲤城江南街道兴贤路195号,开设了一个新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
新增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实行朝九晚五的上下班制度,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天有3位民警会在此窗口处理违章。同时,原来鲤城交巡警大队的处理窗口仍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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