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杀猪来钱慢 泉港一屠夫纠集他人盗牛宰杀贩卖
收 网
三组同时收网 疑犯悉数落网
8月12日上午,惠安警方组织民警,在螺阳、螺城和泉港涂岭等地同步收网,抓获嫌疑人庄某冰(男,20岁,泉港区山腰镇人)、李某(男,31岁,湖北省利川市人)、康某昆(男,32岁,惠安县小岞镇人),在泉港区涂岭镇一卖肉摊上当场抓获了正在出售猪肉的陈某平(男,29岁,泉港区涂岭镇)。
经查,今年1月份以来,以陈某平、康某昆为首的犯罪团伙,以惠安城南工业区为落脚点,以三轮摩托车为运牛交通工具,白天流窜到惠安各农村踩点,夜间采用剪锁的手段,将农户的耕牛牵到偏僻处装入三轮摩托车,先后作案36起,盗走耕牛46头,价值20多万元。
背 后
组织他人偷牛 自宰自卖得利
那么,几名犯罪嫌疑人如何纠合在一起,耕牛销往哪里呢?
陈某平曾因抢劫罪于2004年被判刑,2008年刑满释放,后在涂岭镇家中从事杀猪生意。康某昆1998年因抢劫罪被刑5年,2003年7月刑满释放,2005年因故意毁坏他人财产罪被判刑4年6个月,2008年8月刑满释放。陈某平和康某昆曾在同一监狱服刑过。陈某平通过康某昆认识了庄某冰、李某。
为挣大钱,陈某平雇一同村杀猪人员为其杀猪卖肉,自己则组织他人一起去偷牛,供其屠宰出售。他购买了一部三轮摩托车、液压剪、螺丝刀、撬棍等,还在家附近山上建了一个牛场,用于放置偷来的耕牛。陈某平则根据每次所盗耕牛数量、大小,分别拿出1000元至3000元给其他同伙成员。
目前,惠安警方正在进一步审查和追赃中。(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陈国龙 文/图)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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