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二次创业" 泉州地税构建一体化服务平台
8月9日上午,在丰泽区祥远路经营饮食店的林远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证。第一次办税的林远正为填写表格而苦恼时,地税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享受“代填单”服务,即提交相应资料后,只需在电脑打印出来的单据上签字即可——仅用不到5分钟,林远就拿到了税务登记证。这是泉州市地税局贯彻落实省地税局出台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十五条意见,在自觉服务泉州“两个加快”,助推民企“二次创业”过程中,积极构建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的一个缩影。
优化的不只是办税环节。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有2306户企业享受到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额4077.68万元。当前,一系列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正持续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市领导批转指示要求,近日,泉州市地税局结合我市实际,推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将积极构建符合科学税收观要求,集政策服务、环境服务、办税服务、涉企服务、执法服务、信息服务为一体的税收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税收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服务更高效
在贯彻意见中,地税部门提出,在优化税收环境及提升办税服务质效方面,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压缩涉税审批时限,缩减审批层级,增加办税服务厅窗口即办事项,简并涉税资料,提供“容缺受理”服务、“免填单”服务、网上申报、自助办税等多项人性化服务。
“容缺受理”即纳税人在办税窗口如提供资料不完整,地税工作人员可先行受理,允许纳税人在审批过程中将资料补齐,纳税人可因此项服务缩短办税时限;同时,发票领购、个人临时纳税申报、个人代开发票等7项业务将实行“代填单”服务,让纳税人办税更省时、更高效。此外,推行全职能窗口,即在一个窗口可办理所有涉税事宜,并扩大同城通办的业务和地域范围。
执法也温馨
纳税人平时可能会因工作忙或外出,偶尔忘记申报纳税,等想起来时才发现超过规定的时限,被处以罚款,金额可能不大但心里会不舒服。对于此类行为,地税部门在实施意见中提出,税收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例如纳税人在本年度内第一次出现逾期申报纳税行为,但超过期限在10日以内的,就属免予处罚范围。
不论是针对企业的服务或是税收执法方面,泉州市地税部门将提供更加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和执法措施。如建立挂点联系企业制度,对新落户总部企业、跨区域经营企业试行集中管理,为总部企业、大企业、省市政府重点扶持企业、纳税信用A级企业等提供办税VIP、绿色通道等个性化服务;对企业实行纳税风险预警服务,及时排查企业非主观故意涉税违法风险。今后纳税人如在办税服务厅遇上对税收政策执行有异议等烦心事,还将有“纳税人维权中心”帮助现场维权。目前已有晋江市地税局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该机构,今年上半年现场受理并协调解决了8位纳税人的维权诉求。在税收稽查方面,将更加注重查前服务,除举报案件外,对财务管理规范、纳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在检查前,允许其在一定时间内自查自纠,并加强对纳税人的自查辅导,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非主观故意而被处罚的“损失”。
政策“活”起来
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如何让有限的税收政策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地税部门在这方面也动了不少脑筋。他们注重学习和研究政策,主动靠前服务民企“二次创业”,加强对企业生产组织方式、管理经营模式、物流服务业态的研究,充分发挥好政策,特别是各类优惠政策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助推器作用,做好政策与区域发展规划的对接,与产业、企业项目的对接,加强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实现支持服务效应最大化。认真做好“一对一”政策服务工作,落实“一企一策”服务制度,积极扶持引导总部经济和物流业发展,最大限度地促进税源回流。
□通讯员 冯勇琦 本报记者 朱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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