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被确诊癫痫脑瘫 泉州儿童医院存三过错?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8月13日讯(记者 陈邵珣 涂传之)从孩子出生到现在,已经8个多月了。可对泉州市民邱先生来说,却根本来不及体会做父亲的欢乐,伴随他的,更多的是愤怒和泪水。
去年11月20日,邱先生的妻子林女士在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以下简称“儿童医院”)生了一个男婴,孩子随后出现新生儿窒息、呼吸衰竭等症状,头颅CT显示重度HIE(缺血缺氧性脑病)。此后进一步被诊断为癫痫、脑瘫,需家属长期护理。邱先生认为,孩子变成这样,是医院在产前检查、产中的处置方式存在失误导致。
7月26日,泉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定该事件构成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对此,泉州市儿童医院方面表示,目前已准备向省医学会提出申请,组织再次鉴定。
【事发】八个月大男婴至今不会独自坐立
邱先生说,自妻子怀孕后,考虑到离家近、方便照顾,他都是定期带妻子到儿童医院来检查。住院记录显示,林女士怀孕期间,共在儿童医院进行了8次检查、3次产前宣教。
去年11月20日早晨6时,林女士出现临产征兆,被送去儿童医院。住院记录显示,入院时间是上午8时20分许。经过一系列产前检查后,上午10时许,林女士进入待产室待产。当日下午4时许,医方为林女士进行催生素静点,晚上8时,林女士进入产房,继续静点催生素,此时胎儿心跳显示为140次/分,然而,10分钟后,胎儿心跳突然下降为40到80次/分之间,显示胎儿急性宫内窘迫,严重窒息,医院随后给产妇吸氧。21时12分,孩子在产钳的帮助下娩出,但立即被转入NICU(新生儿重症监护室)。
据诊断,新生儿出现窒息、呼吸衰竭、呼入性肺炎、代谢性酸中毒、头皮血肿、颜面皮损等情况。11月25日的头颅CT检查中,显示婴儿患有重度HIE(缺血缺氧性脑病)。此后,经过机械通气辅助呼吸、抗感染、镇静等治疗,邱先生的孩子于12月17日出院,但今年1月5日再次进入NICU治疗,诊断显示为外部性脑积水,脑发育不良,双侧丘脑、基底节区、双侧额叶萎缩。直到现在,邱先生的孩子仍不能独自坐立,不会笑,经多家医院诊断,为癫痫、中枢性协调障碍、脑瘫,需家属长期护理。
【质疑】家属提医方存三过错
邱先生觉得,医方在产检到分娩过程中,存在问题。今年6月份,他要求医院复印并封存相关病例。随后,他通过相关部门,以“因儿童医院过失与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重度)以及其后遗症中枢性协调障碍、癫痫和脑瘫存在因果关系”为由,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邱先生认为,儿童医院有三大过错,存在严重过失,应负全部责任。第一,产前检查存误差。邱先生说,入院时经过了产前检查,被告知孕妇及胎儿各项指标正常。其中,胎儿体重被估计为3200g,但婴儿出生后,实际体重为3950g,误差大,很可能对医方选择自然分娩或剖宫产时,产生影响。
第二,产中催生素使用不当。根据相关记录,11月20日下午4时40分,医方对林女士开始进行静点催产素,此后一直到生产时都没有停止使用。直到当晚8时10分,胎儿心跳突然变慢,低至100次/分以下时,仍在使用催产素,致使窒息加重,而按照一般的处置方法,应该立即暂停催生素使用,
第三,应急处置不利。宫内窘迫的紧急情况发生前后,医方没有做应对预案和准备措施,在胎心骤降的情况下,坚持顺产,而不采取剖宫产抢救措施。“剖宫产或许能减少胎儿窒息时间”,邱先生说,当时,妻子要求做剖宫产,但遭到拒绝。
此后,医方采取了产钳助产,胎儿产出后出现头皮血肿,颜面破损,额头受伤处出现凹陷。邱先生觉得,医院这一做法,加重了胎儿头颅伤害,以及缺氧损伤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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