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调解员参与化解案件纠纷 调解成功率超九成
本报讯 (记者黄雅珊 吴志明 通讯员蔡崇谋)供货商起诉鞋业公司不还贷款,鞋业公司反诉供货商提供的塑料米有问题。双方争议的焦点涉及鞋业的专业问题,法官犯难了,随即请来商事调解员协助调解,双方最后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昨日,记者从市中院获悉,3年来,商事调解员参与化解案件纠纷510件,调解成功471件,调解成功率达92.4%。
近日,市中院和市工商联举行第二届商事调解员聘任仪式,26位来自工商联、商会、企业等相关部门的商事调解员受聘。
据悉,市中院自2009年实行商事调解员制度以来,在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上,走出了一条从商事审判调解再到商会人民调解的实践道路,初步形成了商事审判诉讼调解,对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泉州模式”。这一模式将地缘与商缘相结合,将诉讼调解与商会调解相衔接,将司法公信与商务诚信相融汇,充分发挥商事调解员在纠纷化解上的“亲和力、专业性、认同度”优势。作为试点的“陈埭镇商务调解委员会”取得的成效更为突出,3年来,该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经济纠纷120多起,涉及金额达7800多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当地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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