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销售病死猪肉8万多斤 晋江老板被判刑10年
龚某友销售的病死猪肉制品
生产
姑姑提供加工秘方
添加致癌物亚硝酸盐
龚某友的姑姑龚某华长期在晋江陈埭苏厝村从事加工腊肉、腊肠和火腿,其用于生产的病死猪肉即来自莆田的陈金顺。2007年龚某友到晋江帮龚某华加工、生产,两个月后到浙江等地打工。
2010年3月,龚某友到晋江照料患病住院的龚某华,在姑姑临死前,他获得加工腊肠的配方和陈金顺的联系方式,2010年5月开始用病死猪肉加工、生产腊肠。
龚某友从陈金顺手中购买大量病死猪肉,经剔除骨头、头尾及烂肉后,加入亚硝酸盐、增鲜剂、老姜调味剂等,其中猪腿肉经腌制、火烤、包装制成腊肉或火腿,其余病死猪肉用鲜猪肠灌装柴火熏烤制成腊肠。
据了解,亚硝酸盐具有防腐性,被添加在香肠和腊肉中作为保色剂、抑菌剂。人体吸收过量亚硝酸盐,会影响血液中的红细胞,严重的会出现脑部缺氧,甚至死亡。亚硝酸盐在烹调或其他条件下,会生成有强致癌性的亚硝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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