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企业实行信用分级管理 等级越低监管越严
本报讯 (记者陈云青)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建设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工商部门根据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及信用评价标准、办法,将企业分为A类(守信企业)、B类(基本守信企业)、C类(失信企业)、D类(严重失信企业)四类,为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提供依据。截至目前,泉州市有A类企业239187家,B类2699家,C类146家,D类16家。
等级越低监管越严
“这几年,泉州市民营企业越来越重视信用体系的建设,一些企业甚至在达成每个协议、签订每个合同之前,事先查阅对方的信用记录。”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一些发达国家,企业的信用体系已经非常健全,各个企业的信用记录就犹如一张“经济身份证”,如果一家企业有不良信用记录,即便其拥有较大的规模与雄厚的资产,也会影响到其寻找合作伙伴及开展相应业务。
“收集信用信息是建设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关键,当前,泉州市已建立起一个统一、准确、动态的企业工商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据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主管部门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主要有四类:一是基础信用信息,即企业市场准入信息;二是信用积累信息,即企业遵章守法经营、获得荣誉称号等优良信用信息;三是信用流失信息,即企业违法违章经营、企业市场退出和其他不良信用信息;四是信用能力信息,即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相关的信息。
“根据信用信息,企业被划分为A、B、C、D四个不同的信用级别,接受不同监管措施。”据介绍,对A到D类企业,监管频率逐步加强,监督措施逐步严厉,对T类企业予以特别关注(T类企业即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户、以筹建方式登记的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没有具体核定经营范围的企业)。
法人纳入信用监管
据了解,对于A类企业,工商部门将推荐其参加“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知名字号”等信用资产的评选认定,向社会公开良好信用记录等服务;对B类以下企业,不认定年检免审,不推荐参加“守合同重信用”、“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知名字号”等的评定,视情形公开其违法行为和受处罚情况;对C、D类企业,在办理登记时依法审慎审查,公司制企业年检必须提交审计报告,实施行政处罚时一般不予降级降档,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此外,主管部门还针对企业出现或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监管系统中对其实施工商事务警示或限制,登记部门、工商所等据此实施审查和监管,形成联动监管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也纳入了信用监管。主管部门对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法定代表人,实施警示或限制类监管;对其任职企业给予信用流失扣分;对负有责任的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列入全国企业法定代表人黑名单库,不得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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