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基金开始接受申报 未缴纳医保也可申请
东南网-石狮日报8月7日讯(记者 谢艳)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简称大病救助)基金开始接受申报,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红十字会提出救助申请。
救助对象、病种有调整
据悉,经过调整,今年可以申请救助的病种为: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可以申报大病救助基金的4类对象分别为: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含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在申请时须提供由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
申报时需要注意的是,调整后的政策对低收入家庭进行了更为清晰的界定,低收入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两倍以内、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
对拥有私家轿车等较高价值非基本生活必需品、两年内建设或者高档装修住房等情况,将不予认定为低收入家庭。
未缴纳医保的也可申请
据了解,今年大病救助的起付线为3万元,针对低保对象包括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起付线为2万元。由于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1次,市红十字会建议:需要后续治疗的病患者可考虑在完成今年年度内治疗后再提出申请。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此次 救助对象病种有所调整外,在申报细节、申报程序等方面也有细微的调整。比如,未缴纳医保的患者今年也可参加大病救助基金的申请。
在申请程序上,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申请时必须提供申请人本人可以接收汇入救助金的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像去年一样只提供银行账号的将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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