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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还能"赖"多久?石狮司法部门掀起反规避大战

qz.fjsen.com 2012-08-06 07:28  余霞 郭雅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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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计规避执行

今年上半年,两起案件揭开种种规避行为。

一起是一对“老赖夫妻”双双因“赖”获刑有期徒刑一年。据介绍,该对夫妻王某和邱某都已年过半百,与蔡某发生债权债务纠纷,2010年经法院进行调解,确认王某夫妇欠蔡某15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王某夫妇依然不履行还款义务。不料,当这对夫妻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和被责令申报财产情况的通知书后,竟然开始转移财产,悄悄将一部轿车以73000元出卖给他人。车卖了,钱却收入口袋,拒绝还债。结果两夫妻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双双被石狮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

在此之前,已经有一位叫卢某的女子,因此罪而获刑。据悉,卢某先后向兴业银行、王某等借款。因未按期还款,被众债权人陆续告上法院,而其被判决应偿还欠款共计38.6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卢某仅偿还了少部分欠款,其余款项均拒不履行。甚至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偷偷将其位于异地的一套房产以47万元卖出。其不仅不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而且编造种种谎言逃避法院执行。最终,卢某的行为因“赖”获刑1年3个月。

在另一起案件中,被执行人打虚假官司转移财产。黄某与丈夫许某两人在市区嘉禄路购置了一处房产。由于黄某的房产拖欠银行贷款,被银行告上法庭,在2011年年初被法院一审判决支付房贷欠款14余万元。在该起官司之外,黄某还涉及拖欠其堂兄王某12万元的官司。执行法官在执行黄某涉及的两起案件时,于2011年7月13日依法查封了黄某位于石狮嘉禄路的房产,责令黄某限期支付两笔欠款,否则将拍卖房产抵债。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黄某另外还提起了离婚诉讼。经调查,黄某与堂兄王某之间打的是“假官司”。最终,石狮法院判决黄某犯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以上种种行为,都被称为规避执行。据介绍,规避执行是指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或与案外人串通,采取表面合法的手段或者利用法律的漏洞,转移、隐匿财产,或者对法院执行设置障碍,制造无履行能力的假象,躲避法院强制执行。

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规避执行行为主要有躲藏起来制造出“下落不明”的假象,仿佛人间蒸发,使执行行为没有对象,让执行变得“束手无策”;另外是转移、隐匿财产,有的被执行的自然人将财产转移至他处隐藏;有的变卖财产转移价款;有的夫妻协议离婚,财产转移至非当事人一方;有的将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自己实际控制和使用。而公司、企业则通过关联交易、体外循环、财产混同、假清算、假破产、消极年审、开立多头账户等方式规避执行。或者滥用诉讼程序,或者在财产上设立权利负担等。

被执行人的种种规避行为,损害的不仅仅是司法权威,还有对申请执行人权益的损害,对社会诚信公德的损害,对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损害。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对这种种规避行为,反规避网络的建设步伐在加快,更注重其威慑性和执行力。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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