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一男养“两妻” 十余年奔走惠安厦门两城间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8月3日讯(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高锦娜)惠安有一名男子,18年前在老家娶了媳妇,后又在厦门与一女子同居。10多年来,他既不愿与“原配”离婚,也不愿和“小三”分手,还分别与两女生儿育女,奔波在两城间,上演“双城记”。不堪“一夫两妻”的煎熬,“原配”终于鼓起勇气报警。昨日,“重婚男”陈某被集美检察院批准逮捕。
1994年,在惠安老家,阿秀(化名)与丈夫陈某按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第二年,阿秀生下一女。婚后的陈某,一直在厦门打工挣钱,留下阿秀一人在老家抚养小孩及侍奉公婆。虽然夫妻俩不能时时刻刻在一起,日子也算过得美满。
2002年,阿秀突然一连收到三封匿名信。信上内容,大致是要阿秀离开陈某,不要破坏“他们的感情”。看完信后,阿秀才知常年在外打工的丈夫有了外遇,她痛苦不堪。为了捍卫自己的婚姻,阿秀与公公商量后,决定拿笔钱给“小三”,要求她离开丈夫。可是,当阿秀付了4500元后,“小三”并未离开,仍在与陈某同居。阿秀虽然生气,但为了女儿,她忍了。
2005年5月的一天,陈某主动写信给阿秀,称自己决定与“小三”分手,但要再拿笔钱给对方作为分手费。对此深信不疑的阿秀,又拿出10000元给陈某,但自此再也联系不到陈某。无奈之下,阿秀只身一人来到厦门集美,最终在陈某工作的工地上找到了他。
此时,陈某却告诉阿秀,自己不能离弃“小三”阿梅(化名,永春人,已取保候审)。此外,他还对阿秀说,阿梅已经怀孕了,而她之前已经为自己流产了三次,“如果这次再流产,可能会导致她终身不孕”。
盛怒之下,阿秀向陈某提出离婚,但陈某却不同意。此后,他更是与阿梅以夫妻名义在厦门同居,并陆续生下两女一子,唯有逢节假日才回惠安老家看望阿秀和父母。
在公婆的建议下,2010年,阿秀为陈某生了个儿子。她本期望陈某看在儿子的份上回心转意,但一切都是徒然。
今年5月,不堪丈夫十余年来“一夫两妻”的恶行,忍无可忍的阿秀鼓起勇气,终于向警方报案。
昨日,集美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嫌犯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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